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6〕23号)以及河南省教育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体育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印发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豫教体卫艺〔2017〕41号)等文件精神,深化我校体育教学改革,逐步完善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课程体系,提高体育教育教学效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,现决定在龙湖校区大一和大二学生中继续开展“阳光健康跑”活动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跑步基本情况
1.对象:龙湖校区大一、大二学生。
2.时间: 每学期第1周至15周(大一新生单学期为4-18周);每天早操时间为6:00—8:00,课外体育锻炼时间为10:00-22:00。
3.距离:每次参与“阳光健康跑”的有效里程女生不少于1500米,男生不少于2000米。
4.速度:每公里的跑步速度应控制在3分-10分钟之间,超过或低于该速度范围,均属无效成绩。
5.地点:北苑运动场、中心体育场、南苑体育场、体育馆和校园主要道路。
二、跑步基本要求
(1)每学期总有效里程男生不少于80公里,女生不少于60公里。如完成,计入体育课平时成绩20分,如未完成,计入体育课平时成绩0分;
(2)为鼓励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多出早操、多跑步锻炼,符合以下条件体育课平时成绩加10分(加分后体育课平时成绩最高计为满分:50分):有效里程在早操时段完成30次及以上或男生有效总里程120公里及以上、女生有效总里程90公里及以上;
(3)在早操或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内按照规定速度完成有效里程后(每天只记录1次有效里程),如继续跑步,有效里程不增加,后续里程计入个人跑步累计里程之中;每学年对全校跑步累计里程排名前10的男生和女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三、跑步基本方法
1.参加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的同学需下载“运动世界校园”APP软件,打开手机软件,创建账号,录入基本信息,输入学号和密码。注册成功后,请务必选择自己的体育课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。每次跑步点击“开始”,根据系统给出的随机路线进行跑步,每到一个点,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记录(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)。
2.因无智能手机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“运动世界校园”APP的同学可填写《使用一卡通刷卡记录“阳光健康跑”申请表》(附件2),审批通过后(原则上在前5周办理)采用一卡通打卡的方式完成“阳光健康跑”,成绩计算方式与“运动世界校园”APP一致。
打卡方式为:持本人一卡通在南苑体育场(自助考勤点1)、体育馆(自助考勤点2)、中心体育场(自助考勤点3)和北苑运动场(自助考勤点4)的课外体育锻炼自助考勤点进行打卡计距并记录考勤。跑步的起、终点可以是龙湖校区4个自助考勤点中的任意一个,在某一考勤点刷卡后起跑,跑至另一考勤点进行刷卡,两个考勤点之间的距离即为完成的跑步里程,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喜好任意选择考勤点来设计跑步路线(见图1),跑步里程为刷卡的几个考勤点之间的距离之和。比如分别在考勤点1和考勤点4刷卡,跑步里程为2000米;分别在考勤点1、考勤点2和考勤点3刷卡,跑步里程为1500米等等。
图1课外体育锻炼自助考勤点示意图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参加“阳光健康跑”的学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、天气情况和课余时间,合理安排跑步活动。
2.在跑步过程中,请同学们务必遵守校内有关的安全规定,注意校园内的来往车辆,确保人身安全。
3.跑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或冒名顶替代跑,如发现上述行为,将按“阳光健康跑”未完成处理并通报批评。
4.龙湖校区大一、大二学生跑步达到规定里程的人数低于80%的班级不得参加本学年各种先进集体的评选。
5.龙湖校区大一、大二学生跑步达到规定里程方可参加本学年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的评选。
6.凡因伤、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跑步活动者,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在每学期阳光跑开始的前5周内(急性疾病或运动损伤,可临时申请)填写《中原工学院学生免于执行“阳光健康跑”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提供医院证明、病历等相关材料,由体育课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后,交体育部审批通过并存档。审批通过的学生,按12分计入体育课平时成绩。
7.对“阳光健康跑”有疑问的同学,请咨询体育任课教师或前往体育部办公室(镇泰楼210房间)咨询。咨询电话:0371-62578060。
注:以下附件在体育部主页“下载中心-课外活动相关”栏目下载
附件1:“阳光健康跑”锻炼系统“运动世界校园”APP使用说明
附件2:使用一卡通记录“阳光健康跑”申请表
附件3:免于执行“阳光健康跑”申请表
学生处 体育部
2020年6月29日